香烟批发(倒卖真烟?你违法了!)

香烟批发(倒卖真烟?你违法了!)

香烟批发(倒卖真烟?你违法了!)

大家都知道卖假烟违法,其实不按规定贩卖真烟也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地下烟贩子”的故事。

香烟批发(倒卖真烟?你违法了!)

案情回顾:

这案子的主角有两个,一个是今年43岁的杨某,原本他是一名煤矿职工,偶然间听朋友说有一条赚快钱的门路:不同品牌的香烟在不同的城市售价不同,能有不少的差价。心思活络的杨某领悟到了其中的 “生财之道”,于是兼职当起了地下香烟贩子,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杨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微山付村街道的多家超市、批发部收购利群、红南京等各类香烟,加价销售至江苏省沛县的多家超市,累计销售金额1170588元,违法所得约6万余元。2021年5月15日,微山县烟草专卖局在杨某家的储藏室内查获各类香烟948条,价值112900元。另一个是73岁的李某,他在微山县张楼经营有一家批发部,在所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杨某购买香烟通过自己的批发部向外加价零售约19万元,违法所得约1万余元。直到被抓时,杨某还觉得委屈:“我又没卖假烟,没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顶多罚点款,怎么还要判刑呢?”

香烟批发(倒卖真烟?你违法了!)

检察官有话说:

卷烟是一种特种消费品,在我国实行专卖制度,烟草指定的货商必须从烟草部门进货。不管是收购,还是经营烟草制品,都必须要有烟草专卖局的许可证。若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杨某、李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杨某情节特别严重,李某情节严重,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文中人物、地点均为化名

图片来自于网络

来源:微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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