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紫紫(苏紫 小说)

苏紫紫(苏紫 小说)

  • “故弄玄虚”:「思维的可能性」

请选择你想要阅读的标题:

A《台湾一男子偷渡去美国,就为了做这些事,还说自己在搞艺术?》

B《一年行为表演:1980-1981》(简称《打卡》

自1978年开始,台湾行为艺术家谢德庆一共做了五件各为期一年的行为艺术作品以及一件为期十三年的计划:关在笼子里一年;每小时打卡一年;在户外生活一年;与另一个人用绳子绑在一起一年;完全不做艺术一年;做艺术但完全不发表十三年。谢德庆把这些看似简单的行为的实施时间拉长到一年,赋予了其不同的意义。

他的作品与他早年间在美国作为非法移民的生活经历有很大关系。1974年,抱着做艺术的期待,谢德庆来到纽约——他想象中的“世界艺术中心”,之后六年,语言不通的谢德庆只是忙于谋生:清洁餐厅、洗盘子、躲避警察——没有艺术,勉强生活。

某一天,谢德庆突然想到,“我还在寻找什么,我已经在作品中了。”生活可以是艺术吗?答案大抵是可以的,关键在于你如何理解生活。

《打卡》把谢德庆的生活分割成83760次的整点打卡,行动与社交被限制,睡眠被剥夺。“就像身处地狱边缘,只是等待着下一次打卡”,他回忆道,“我只能说我在‘做生活’(doing life)。因为艺术来源于生活。做艺术,做生活都是在应对时间(doing time),度过时间(passing time),这就是我在做的事情。”

比起绘画、影像或是其他艺术媒介来说,行为艺术是线性的,当下的,时间的。尽管不在场的人只能从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了解作品,但艺术家的「观念」依旧可以透过这些瞬时的定格传达出来,行为作品在这个意味上成为了永恒。

一边猎奇一边骂,到底是谁尴尬?

相比于以上有明确的意义指向性,对形式进行过相对成熟的思考的行为艺术作品,《拜拜迪斯科》的确显得过于随性了。有人说“无聊,吃喝拉撒也算艺术吗”;也有人质疑“形式陈旧,没有力量,这也配叫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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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宽微博

但是面对那些不平淡,够“刺激”的作品,显然也有很多人淡定不了。

2007年,重庆两位女大学生进行了行为艺术作品《剪掉》的展演,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拿着剪刀互相剪碎对方身上的旗袍,直到包裹在身上的保鲜膜和内衣露出。对她们来说,这件作品中的旗袍是传统文化的象征,剪掉旗袍的行为是反讽把传统文化符号化、商业化地滥用,同样是一种破坏和伤害,最后剩下的只能是廉价的、人造的、虚假的复兴传统文化口号。

随后,这段表演的影像传播到网络上,大批谩骂袭来,无外乎“伤风败俗”、“博出位”、“糟蹋艺术”之流。

无独有偶,三年后人大在读生王嫣芸化名苏紫紫,在作业展中展出了讨论身份标签的《Who am I》——一系列在不同场合赤裸身体的摄影作品。有人将这些照片放到网上恶意传播,苏紫紫遭遇了网暴,被激怒的她干脆luo体接受采访,又引起轩然大波。舆论风暴的中心显然不会是“脱去所有标签之后我是谁”,而是“赤裸到底是色情还是艺术”“苏紫紫身为名校学生竟然做过luo模”等。

苏紫紫(苏紫 小说)

多年后,“苏紫紫”重新站到镜头前,分享自己在风暴中心的感受和反思

这些互相矛盾的舆论风向似乎勾勒出了我们对行为艺术的别扭态度:不能太平淡,否则没看点;也不能太出格,否则就要骂你。

面对行为艺术,我们先是难以控制地被猎奇心理驱使,而去关注;继而又因为艺术家/表演者反常规的表现引发的心理和生理的震撼或排斥,而很难进入创作者的逻辑去思考作品传达的内涵。就像庞宽的直播间里,反复滚动、出现频率最高的弹幕是“想看他上厕所”,行为艺术里反常规、反主流、私人化的部分,反倒常常成为猎奇滤镜之后错位的焦点。

所以,行为艺术的尴尬处境到底是谁的尴尬? 韩裔哲学家韩炳哲把数字媒体时代的社会评价为“一个丑闻的社会”“毫无尊敬的社会”。因为公众沉迷于“无距离的展示”和轰动事件,沉迷于对隐私和私人空间的窥探。 这种窥探欲在数字媒体时代到来之前,借助报纸杂志、通俗小说有限地被满足;而数字媒体技术的高效便捷和去中心化则彻底催生出一套围绕窥探和猎奇的欲望运作和运转的信息产业链。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接受者,也都可能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生产对象。

好比说,上面那些行为艺术的相关报道,冠以哪种标题会更吸引更多流量,一目了然。而这也是庞宽的行为在直播镜头下显得更像是场表演而非艺术的原因:利用公众人物的天然优势得到关注,却始终无法把观众的猎奇导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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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2010年的作品《艺术家在现场》,少了“攻击性”,多了些温情,也有人批评其「缺乏力量和批判,不再先锋」

单纯地把这口尴尬的“锅”抛给公众和媒体,或许会让问题变得简单一些。但巧合的是,在过去几十年中,大量以暴力、破坏性、裸露为显著特色的行为艺术作品,也正是在有意无意地打破表演者和观众、公众性和私人性之间的界限,即破坏一种有距离的观演关系,从而达成引起关注、引发震撼、引导思考的效果。这是否相当于,“骇人听闻”和极端的表现方式本身就是行为艺术的双刃剑,一面劈中批判的目标,一面尴尬地割伤了自身?

的确有评论家认为,行为艺术本质上就带着一定的矛盾性。一方面它是艺术家非常私人化、情绪化的表达,不可复制也不可能普及。另一方面,作为艺术,它又必须考虑观赏者和公众性,不能形成有效的公众交流界面的艺术作品本身也是不完整的。

只不过在今天,数字媒体构造的复杂语境更放大了这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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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该怎么看,或者该怎么看行为艺术?不赞成是否就是思想陈旧迂腐?支持是否就是极端和非理性?或许最好的答案就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答案」。

我们始终觉得,面对行为艺术,媒体注定无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个中介传达者的角色。只有在场,亲自地在场和感受,才有可能接近每个人心里的真实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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